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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律师咨询在线解答,车祸赔偿律师咨询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10 00:23:23 编辑:新友情汽车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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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祸赔偿律师咨询

你没说明你受伤的情况,在那个省区、年龄、伤残情况等等,没办法为你解答!
可以请求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各省规定标准不一样,并且你出的车祸有没有造成残疾,要经过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你本人工资,你的户口是农村还是城镇,适用的标准都不一样。。
请详细陈述案情 纵横法律网-江西庐陵律师事务所-曾庆鸿律师

车祸赔偿律师咨询

2,车祸咨询求专业律师解答

A无证而且酒后驾驶机动车,C未经批准在道路上非法施工,A和C的行为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B虽然醉酒,但是其没有驾驶机动车,醉酒与本次事故发生美羊羊因果关系,另外A/B与D团员的斗殴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本次事故的发生,故B与D不承担本次交通肇事的责任,另外B的死亡与是否承担事故责任没有关系,如果B有过错,在区分事故责任的时候,应当认定。在本次事故中A无证而且酒后驾车的行为是发生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故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另外A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且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C未经批准占道施工,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你好,如果B是乘客的话,是不会有责任的,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内申请复核。乐意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从社会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两方面来回答朋友你!首先道德上,B在该事故中已经死亡,且不追究责任大小。一个已去天堂的公民难道还会叫他来承担赔偿责任么。答案是否定的! 其次从法律来细化责任,上述描述中一个关键之处A尚未取得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无驾驶证是不能在道路上使用机动车的,使用则违法、造成交通事故的无驾驶证者承担全部责任。所以A主要责任,B无责! 再看C,C肯定要承担责任,并且是次要责任,A因为作为驾驶员在道路驾驶车辆行使应该对前方交通情况有个清晰的了解以此来应对是否加速减速行驶,而从描述中看出没有具备驾驶员最基本的技术而导致该事故发生。 所以判定结果合法合理合情!
C占道施工,应该是经过批准的,或者应该是大家都看得到,都知道的。 不是车祸事故发生的必然原因。 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A无证驾驶,而且是醉酒驾车,这才是车辆事故的根本原因。 B应该也有部分责任,但是鉴于已经死亡,在认定责任时一般会这样认定。
死亡所以不用承担责任

车祸咨询求专业律师解答

3,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朋友,从你所说的这起交通事故,给我的感觉是对方车辆是你工厂的商务车吧。由于你是该厂员工,对方又是你工作单位车子,在处理事故善后的工作中应该是不同于在单位外所遭遇到的事故的处理方式。 因此,当你提出厂里是否有责任的问题,我的回答是肯定应该由车方负全责的,并为你作答如下: 在事后你休息一月后\期间,不知你所享受到的还是全薪待遇吧;而且医疗费用肯定也是由厂方为你垫付的。如果是按照我分析如实佐证的话,你要是不想再继续在厂里上班了,可以直接找到厂领导协商处理事故的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赔偿纠纷。如果,你还想在单位干下去,可以请求相关部门提出工伤申请,并且享受到在职的因公负伤的待遇的。
上下班期间遭遇交通事故如果对方负主要责任的话应该按照工伤来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有规定。你的问题主要是要证明对方负主要责任!
朋友你好! 你问厂里到底有没有责任?问的问题让人误会,你应该问你这样的情况能不能认定工伤? 朋友告诉你,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工伤保险条例)【这里的“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在这里,你受到机动车伤害,而且没有责任,按照规定是可以认定工伤的,认定工伤,需要单位同意,并且在30日以内为你申报工伤, 假如单位不同意你就无法认定工伤!只有认定了工伤,才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
朋友,从你所说的这起交通事故,给我的感觉是对方车辆是你工厂的商务车吧。由于你是该厂员工,对方又是你工作单位车子,在处理事故善后的工作中应该是不同于在单位外所遭遇到的事故的处理方式。 因此,当你提出厂里是否有责任的问题,我的回答是肯定应该由车方负全责的,并为你作答如下: 在事后你休息一月后\期间,不知你所享受到的还是全薪待遇吧;而且医疗费用肯定也是由厂方为你垫付的。如果是按照我分析如实佐证的话,你要是不想再继续在厂里上班了,可以直接找到厂领导协商处理事故的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赔偿纠纷。如果,你还想在单位干下去,可以请求相关部门提出工伤申请,并且享受到在职的因公负伤的待遇的。
你要问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负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通法规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处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朋友应该负主要责任,但是好在对方有重大过错,在量刑方面法院会考虑的! 至于不让家里人见面,则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程序,你的朋友至少能够要求见自己的律师!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你好,法律援助,律师是不能收费的,你可以向司法局反映,执行费用的标准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按照《法律援助条例》之规定,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业务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财物。如果你是按照正常的法律援助途径申请并得到法律援助的(需要提供相应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你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当地司法局投诉。如果给你承办的业务并非法律援助,而是律师的法律服务,那么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应当收取相应费用,即律师服务费。 二、律师服务费的收取应当以你们之前的约定,即《委托代理合同书》中进行约定。按照楼主的陈述,你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是风险代理合同。按照你所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书》进行处理就行了。另8%的提成,不高于风险代理最高30%的限制,如果你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确实存在8%提成的约定,则应当按约定处理。 三、执行阶段法院会收取相应的执行申请费,标准“石狮法律咨询”已给出。 建议:你与你的“律师”沟通,要求对方提供收费的依据和标准,然后根据其所提供的信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求证。
如果是法律援助,绝不能收费,直接到司法局投诉
第一个问题:根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第二十四条 ...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第二十八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对属于法律援助的案件,律师不能向被援助者索要任何的财物及费用,律师的费用由法律援助机构发给律师。 第二个问题:即使律师要收费,在案件还没有全部结案的情况下,律师只能就结案部分收取手续费,而不是全部。 第三个问题:执行费属于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从楼主所说的情况来看,应该是对方当事人败诉了,那么,该费用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要你交执行费,也应当只是垫交的,最终由对方当事人承担。还有一点,即使不能一次全部执行完毕,也还是要全案的诉讼标的来交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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